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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關于組織做好2024屆畢業實習與畢業設計(論文)工作的通知

                            作者:    |     編輯:實踐科    |     發布時間:2023-12-04    |     點擊數:

                            桂理工教務[2023]167號

                            各有關教學單位:

                            為了切實加強對2024屆畢業生的畢業實習與畢業設計(論文)工作的組織和管理,保證教學質量,各學院應積極動員并組織指導教師和應屆畢業生認真學習學校制定的《桂林理工大學畢業實習與畢業設計(論文)管理規定》(桂理工教[2018]7號)、《桂林理工大學本科畢業實習和畢業設計(論文)工作規范》(桂理工教[2018]8號)等相關管理文件,落實好畢業實習的各項準備工作?,F將相關要求通知如下:


                            1.成立學院畢業實習與畢業設計(論文)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必須涵蓋學院領導、專業教師、校外同行專家、企業行業專家等),認真履行領導小組職責,領導小組成員名單須報本科生院備案,2023年12月30日前提交打印文檔到本科生院實踐科。

                            2.各專業教研室應組織人員,對本專業畢業實習和畢業設計(論文)的教學大綱、指導書重新進行審訂與增補,特別要對指導書中畢業設計(設計)部分的內容與質量要求進行修訂與增補。畢業實習與畢業設計(論文)指導書的修訂和增補工作將是2024年春季學期教學工作檢查的重點。

                            3.編制畢業實習與畢業設計(論文)工作的各項經費預算;并制定相應的畢業實習、畢業設計(論文)工作(包含畢業答辯等環節)工作計劃。

                            4.學院畢業實習與畢業設計(論文)工作領導小組須認真審查學生畢業實習資格(對學籍編入下一年級的學生原則上不安排畢業實習)。

                            5.本屆畢業設計(論文)工作將依托桂林理工大學畢業論文管理系統進行管理,指導教師給學生下達課題、畢業設計(論文)查重、評閱、成績提交等均在系統中進行,畢設系統的開放時間及具體要求另行下文通知。

                            6.為保證畢業設計(論文)工作的質量,指導教師指導學生的數量嚴格按學校文件規定執行:高級職稱的教師指導學生人數理工類專業不得超過8人,文管類專業不得超過10人;中級職稱的教師指導學生人數理工類專業不得超過6人,文管類專業不得超過8人;在高級職稱的教師指導下,碩士研究生畢業的助教擔任指導教師的,不得超過2人。

                            7.為切實加強實踐教學管理,提高實踐教學質量,畢業實習過程管理必須通過“校友邦”實習實踐平臺來組織實施。學院教研室應對指導教師及學生進行實習前動員,根據專業特點給學生舉辦一些有針對性的專題講座和輔導,強調實習紀律,進行安全、保密及法律法規教育,要求學生在實習期間要確保與指導教師的相互溝通和聯系。

                            8.學院要積極幫助學生落實實習地點和接收單位。學生到校外單位進行畢業實習和畢業設計(論文)工作,應盡量選擇與所學專業相符或對撰寫畢業設計(論文)有所幫助的單位,最好能選擇與學生本人已簽訂了“就業協議”的單位,并嚴格按照學校的有關管理規定和要求,辦理好相關手續后方能外出進行畢業實習。

                            9.指導教師應指導學生如何進行調研、收集原始資料、數據、樣品等工作,選定學生需閱讀的文獻資料(包括一定量的外文文獻),書寫開題報告,指導學生按畢業實習與畢業設計(論文)工作記錄本的“使用說明”及要求,認真填寫工作記錄等。

                            10.在學生畢業實習與畢業設計(論文)工作期間,指導教師要定期(至少每周1-2次)與學生保持聯系,及時檢查和指導學生工作,督促學生在“師生交流頁”上做好指導記錄,并簽字確認。

                            11.對于24年上半年參軍入伍的畢業班學生,完成專業理論課程的學習與相關實習、僅需畢業設計和論文答辯評審合格即能畢業的,學院要在3月初開辟上半年參軍入伍學生畢業設計和論文答辯綠色答辯通道,畢業班學生憑《大學生預定兵通知》參加評審,合格的于當年7月頒發畢業證書。對于退伍返校的畢業班學生,學院要重點關心關愛,對學生的畢業實習與畢業設計要加強幫助與指導。

                            12.要求學生根據指導教師下達的《本科學生畢業設計(論文)任務書》制訂相應的“畢業設計(論文)工作計劃”,并做好下學期初的開題答辯準備工作。各學院要按不少于20%的比例抽部分學生進行開題答辯。

                            13.對部分專業生產實習結束后學生不返校繼續進行畢業實習與畢業設計(論文)工作的,各學院及指導教師一定要加強對學生的宣傳教育與管理,簽訂責任書,密切保持與學生的聯系,不能放任自流。

                            14.要求所有在校外進行畢業實習與畢業設計(論文)工作的學生務必于2024年5月1日前返校,準備參加畢業答辯。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時返校的,須按規定辦理相關手續,說明原因,經學院畢業實習與畢業設計(論文)工作領導小組審核批準,名單報本科生院。

                            15.畢業生設計(論文)提交最后期限為2024年6月1日。畢業答辯與成績評定、提交學院終審成績時間按學校工作安排進行(具體安排另行通知)。

                            16.各學院對第一次指導畢業實習和畢業設計(論文)工作的教師,要安排有經驗的指導教師做好傳、幫、帶;

                            17.對聘請外單位人員做指導教師的,必須要求中級職稱以上(并按《桂林理工大學外聘兼職管理辦法》到教師教學發展科及人事處辦理相關手續),以確保畢業實習和畢業設計(論文)質量及工作順利開展。

                            18.畢業設計(論文)工作的所有材料需統一按設計(論文)、過程材料兩冊裝訂,規格按A4大小,畢業實習與畢業設計(論文)工作記錄本單獨成本存放。對一些特殊專業可不做此要求,但需報本科生院同意。

                            19.為進一步提高畢業設計(論文)質量,杜絕畢業設計(論文)教學過程中的抄襲、拷貝等學術不端現象的發生,根據《桂林理工大學關于本科畢業設計(論文)抄襲檢測及檢測結果處理辦法的有關規定(修訂)》(桂理工教務[2018]009號),學校將對2024屆本科畢業論文(設計)進行文字復制比的檢測,相關事宜將另行下文通知。

                            以上各項工作希望各有關學院和人員積極配合做好,合理安排各項工作進程,責任落實到人,下學期開學二周內需交齊畢業實習和畢業設計(論文)教學大綱、指導書及教學計劃,由學院辦公室匯總報本科院,并申請下撥部分畢業實習和畢業設計經費。同時,本科生院將組織人員到各單位檢查、了解畢業實習工作的進展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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