錄入成績
服務描述
任課教師請在考試結束后一周內完成閱卷工作,并對考試卷面成績和學生的學習狀況進行分析和總結,填寫《課程教學總結》;考試類課程、畢業設計(論文)的成績評定采用百分制;考查類課程、其他單獨開設的集中性實踐教學環節、國防教育、社會實踐、勞動鍛煉等的成績評定,采用五級記分制(優、良、中、及格、不及格)。
公共選修課采用兩級記分制(合格、不合格);考試類、考查類課程的成績評定,平時考核成績占30%-70%,考試成績占70%-30%,具體比例由主講教師確定;平時成績份額超過50%的課程,由主講教師申請、教研室和學院分管領導審定,報教務處考試管理中心備查。選修課程的評定,由主講教師確定。
課程的平時考核成績,由主講教師根據學生聽課、實驗、筆記、課外作業、小測驗、參加課內活動等情況綜合評定。
如有問題請聯系教務處運行科。
服務流程